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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2022年将政采工程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提高至40%以上

2022年06月06日 10:3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6月5日消息,沈阳市印发《沈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辽宁省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若干举措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要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2022年将政府采购工程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非预留项目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鼓励采购人设定预付款,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有条件的采购单位可提高预付款比例至50%,其中与疫情相关的最高比例可达100%。
  《通知》指出,要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对首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的小微企业,第一年和第二年分别按照政策规定贷款利率的100%和50%给予贴息;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给予最多3年的部分贴息。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纳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范围,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的支持,助力援企稳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