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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乡:创新大数据监管 促政府采购效率再提升

2022年07月01日 10:3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打印

  日前从河南省新乡市财政局了解到,该局始终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稳经济、促发展的重要作用,聚力政府采购监管效率提升,不断创新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大幅提高交易管理效率和供应商参与便捷度,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  

  据新乡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为此主要做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实现政府采购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着力提高政府采购便利度,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实现供应商参与采购“零见面、零跑腿”。采购流程从计划备案、采购文件获取、投标文件提交、专家抽取、开评标、评审,到中标通知书发放、合同签订、合同公告备案、合同融资、履约验收、在线提交发票、资金支付,再到信用评价、质疑投诉处理均可在线办理。

  同时,采购系统进一步实现纵横向互联互通,横向打通了采购系统与预算管理、国库支付、公共资源交易等系统平台之间的对接互联,纵向打通了省、市、县三级采购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政府采购全周期、全流程电子化和上下级一体化管理,极大方便了供应商办事。

  二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新乡市财政局负责的政府采购监管事项主要有采购人内控制度建设、意向公开、计划备案、方式变更、合同备案等。为提高监管效率,该局科学设计管理流程、控制节点,建立严密的系统内控机制。具体包括:为加强对采购人的监管,开发了内控制度网上备案模块,要求采购人将本单位内控制度文件上传至系统向财政部门备案;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这两个“政府采购一头一尾”重点环节管理,在政府采购网专门设置了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公示模块,对于重点项目,未进行需求备案的不能进入采购环节。

  另外,为了让供应商更早的了解项目信息、提前准备,专门开发了意向公开模块并与采购环节相关联,要求所有进场交易项目必须于采购活动前至少30日公开采购意向,否则不能开展采购活动;通过完善多项信息化监管模块,实现对重要节点动态监控和风险及时预警,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和信息化手段有效迭代。

  三是做好信用评价和不良行为记录工作。为加强政府采购领域信用建设,新乡市财政局通过建立供应商诚信投标履约、代理机构执业监督评价、评审专家履职评价、采购人政务诚信履约的立体化信用评价监督体系,强化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用服务应用,并将政府采购信用系统与法院、税务等部门的失信名单系统进行互联,实现信用查询自动比对,禁止列入黑名单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投标,力求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四是建立监督预警机制。通过系统控制,对公告发布、合同签订、合同公告备案、履约验收及合同融资进行明确的预警提示。如公告发布、合同签订、合同公告备案,出现临期仍未发布签订情况,合同融资临期仍未还款情况,系统会对此项目进行实时黄灯预警,在提高采购人采购效率的同时,强化供应商诚信建设。

  五是拓宽供应商维权渠道。为进一步保障供应商合法权益,畅通拓宽供应商救济渠道,新乡市依托政务网专门开通了政府采购线上投诉通道,供应商无需现场递交或者邮寄投诉书,实现了供应商“零成本、不见面”维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手段,探索‘暗标’评审,进一步确保评审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新乡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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