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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北2025年关于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的通报

2025年12月10日 10:56 来源:青海省政府采购网打印

   为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着力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海北财政局近期查处的政府采购领域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此类行为严重违背政府采购诚实信用核心原则,不仅直接破坏投标竞争的公平根基,更会损害采购项目质量与财政资金安全,侵害采购单位合法权益,财政监督部门已依法从严从快作出惩处。

  案例1:青海肖德商贸有限公司在参与某县“国有林场管护补充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业绩谋取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青海肖德商贸有限公司处以12735.64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案例2:青海广鸿商贸有限公司在参与某县“饲草料加工储备建设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业绩谋取中标。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青海广鸿商贸有限公司4040元罚款。

  案例3:青海快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参与某县“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业绩谋取中标。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青海快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处以6360元罚款。

  二、供应商围标串标谋取中标

  围标串标是政府采购领域的“顽疾”,其通过人为操控投标格局直接搅乱市场竞争秩序,不仅极易造成采购成本虚高、财政资金浪费,更会导致采购项目质量打折、履约风险陡增,是我州重点排查、从严打击的违法违规行为。

  案例1:甘肃世贸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华涛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金世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在共同参与某县"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过程中,通过协商投标报价、约定中标结果等方式串通投标,谋取成交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甘肃世贸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青海华涛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各处以9925元罚款;对甘肃金世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从重处罚,处以19850元罚款。

  案例2:青海鼎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亿信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参与“湟水流域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能力建设示范工程采购项目”时,存在相互借用公司资质等围标串标行为,严重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2家公司各处以6000元罚款。

  三、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既是对契约精神的公然违背,更会造成采购项目停滞延误,直接浪费宝贵的财政资金与行政资源,此种失信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惩戒。

  案例1:青海烁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某县“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发射台站设施设备检测维护维修服务项目”中中标,该项目于2025年1月23日依法发布中标公告,但截至2025年3月23日,该公司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已构成超期未签订合同的违法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青海烁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处以2900元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