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政府补助购买公共体育服务
2015年04月03日 09:27 来源:武进新闻网 【打印】
近年来,武进区体育局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扶持体育社团发展、出台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政策等形式,引导体育社团向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实体化发展,逐步转变政府职能,从体育局办赛转向体育局指导社团办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最近,武进区政府还出台了2015年武进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体育类)一览表,以资助的形式购买7人制足球赛等21项区级及以上群众体育赛事,客观上促进了武进公共体育事业和体育类社团的发展。
体育局:补助和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开展
2012年5月,武进区体育局出台《武进区体育类社会团体扶持资金补助办法》,设立扶持资金鼓励建立社团和组织、参加各级各类体育比赛。该扶持办法明确了补助范围、基本条件和补助标准。在群众体育大发展的良好形势下,2015年2月,区体育局与财政局出台《常州市武进区关于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办法》(暂行),以规范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行为。与2012年的“办法”有所不同的是,2015年出台的这份文件,将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列入适用范围。
武进区体育总会副秘书长叶波表示,2012年出台的扶持办法和评估办法是区体育根据当时的情况制定的鼓励体育社团从成立、办赛、参赛和获奖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是一个孵化、培育的过程。资金是由体育局自有资金的彩票公益金中列支,出台的层面是体育行政部门,支出层面是区体育行政部门内部。2015年出台的政府购买服务办法,是根据目前社会对群众体育活动的需求,量身定做的政府购买的体育服务,由体育社团来承办比赛,反映了政府职能的转移。现有的体育社团通过前几年的政府扶持,已经逐步壮大,有能力独立开展和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了。此次文件是财政和体育部门联合发文,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资金列入了体育社团扶持财政专项资金。
在武进区体育局的支持下,武进各体育社团得到的承办区级以上赛事的补助款,从2012年的8.5万,到2013年的16.5万,增加到2014年的27.6万,三年中每年几乎增加近10万。武进区体育局副局长卞曙光表示,随着随着各类体育协会的增多和赛事的增加,武进区体育局的可选择余地也大为增加,随着今年新文件的出台,区体育局、区财政局已成立购买公共体育服务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包括指导项目申报、组织专家评审、监督项目进度、开展绩效评价、核拨补助资金等,以求严格监督管理,让市民参与和享受到更为规范的群众体育赛事。
社团:扶持补助办法有助于协会发展
成立于2012年的武进区象棋协会,在得到了体育类社会团体扶持资金补助后,发展如虎添翼。该协会秘书长蒋力平说,协会初成立时就得到了区体育局的开办补助1万元,这三年来,连同比赛补助共得到了4万元,补助与社会赞助相加满足了办赛要求,提升了协会人气,协会刚成立时尚没有二三级裁判,经过区体育局的扶持和相关赛事的举办,目前协会拥有二级裁判12名,三级裁判60名,协会会员从80多人增加到150多人,这些人分布于武进各镇街道,为协会进一步开展活动打下了基础。
说起武进区体育局出台体育类社团扶持补助办法,武进老年体协负责日常工作的副秘书长蒋志勇深有感触。2014年,武进老年体协在邹区镇承办全区公益性的“泰富杯”象围棋比赛,赛前有商家赞助了部分活动经费,但经费仍存在缺口,幸亏在当年年初的时候,协会就已向武进区体育局申报计划,得到了来自体育局的补助,圆满地完成了比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蒋志勇表示,体育类社会团体扶持资金使得武进老年体协进一步成长。目前该协会已成长为拥有40多家团体会员,惠及武进老年人体育健身事业的社团,4月1日还获得了5A级社团称号,成为武进区范围内少有的5家5A级社团之一。
记者了解到,2012年时,全区有体育类社团18个,每年由单项体育协会独立举办的区级群众性体育活动10余次,吸引了一批体育爱好者和广大市民参与更多的体育活动。在补助政策的激励下,武进群众体育活动发展迅速,区级体育类协会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到2014年底,武进的体育社团建设以深化社团改革为抓手,加大各区级体育社团组织建设力度,实现“三化五有”,新成立区自行车运动、户外运动、体育文化交流、游泳等体育类社团4个,全面创成3A以上社团,培育社团活动基地,壮大实力,已有协会28家。全区所有镇(街道)实现体育总会、老年人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和至少总数6个体育单项协会的全覆盖。
未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将更大
2014年12月,国家财政部和民政部日前联合发文,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这一举措客观上将促进包括体育类社团在内的社会组织的发展。同年11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指出,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
武进区体育局局长毛建东表示,在两项国家级层面政策的引导下,未来武进的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将更大。他表示,2012年《武进区体育类社会团体扶持资金补助办法》是区体育局不断以创新发展的理念加强对体育社团的引导、扶持力度,着重在扶持政策方面落实有效措施,推动体育社团建设,同时积极开展体育类社团评估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年度考核评估。而今年《常州市武进区关于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办法》(暂行)的出台,将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与效率,充分调动武进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积极性,加快武进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同时拓展了公共体育提供者的范围,为今后武进群众体育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和平台。
武进基层部门和社会对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这一理念也持支持的态度。武进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负责人蒋丽华表示,武进区体育局的补助和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两项政策,对单项体育协会的发展将助一臂之力,同时也是提升社会组织当此、促进它们健康成长的有益之举,且拉近了政府与社会组织间的距离,为今后体育类社会组织良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武进游泳馆负责人王法祥也对武进出台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政策持欢迎的态度,他表示,相信今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范围和力度会越来越大,武进群众体育的明天将更为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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