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购买服务”创新助残模式纪实
2016年04月22日 16:32 来源:吉林日报 【打印】
政府购买助残服务,是残联组织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创新工作方式的重要探索,是提升残联组织服务能力的有益尝试,更是聚合社会助残资源、为更多残疾人提供优质服务的机制创新。
自2014年被吉林省残联确定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试点城市以来,长春不断强化“打先锋、站排头”意识,调整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行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
两年来,从机构康复、医疗救助到康复进家庭,从机构托养到电子保姆、居家安养,从机构培训到支持性、辅助性就业培训……长春为残疾人服务“买单”,从转变政府职能出发,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源和力量,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助残服务的一系列创新举措,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更多帮助、创造更好条件,让全市残疾人与健全人一道共享发展成果,共享美好生活。
“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来发展残疾人服务事业,包括我们为残疾人服务的托养、康复、培训等一系列产业,改善他们的生活品质,这是国家的要求,也是我们残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长春市残联理事长庞国忠坚定地说。
目前,长春已将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人照料、残疾人就业培训与岗位提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5大类、21个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试点。
由政府单一的助残救助模式,转变为通过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建立契约模式、合作模式等,长春努力放大政策效应,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品质,形成了政府、残联、社会机构共同开展残疾人服务的合力。这是长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残疾人工作、不断建立残疾人保障制度的具体举措和改革探索。
由项目承办者转变为策划者,借助社会力量助力残疾人事业发展,普惠性政策使更多残疾人享受小康进程的阳光,使全市残疾人民生状况得到持续改善,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这是长春打造的残疾人服务事业升级版。
在生活上多保障、在创业上多支持、在人格上多尊重,长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深入助残,让残疾人生活得幸福而有尊严。
家住安达小区的孙红茹肢体一级残疾,家里有一位80多岁的老奶奶和一位身患疾病的亲人,她们靠着低保金艰难维持生计。自从安装了电子保姆之后,家里大事小情都依靠电子保姆来帮忙,社区的志愿者还经常去她家服务。
前不久,她急需买药,通过电子保姆,社区服务小队在第一时间赶到,并免费送药,她高兴地说:“电子保姆就是我的家人。”
与传统的“残联包办”不同,孙红茹享受到的服务来自政府购买的社会服务。2014年末,长春被省残联确定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试点城市,向社会组织购买助残服务的探索迈开了新步伐。
长春市残联通过探索建立“政府主导、项目运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新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康复、就业、教育、托养等工作,购买整合爱心企业、助残志愿者、专业社会组织等社会资源,让残疾人享受更专业、更优质、全方位的助残服务,帮助残疾人像正常人一样实现康复梦、脱贫梦、致富梦。
康复服务,为残疾人打开一扇新窗
走进长春市二道区蓝精灵特殊儿童康复训练中心的感统大厅,四岁的小轩正从低矮的滑梯滑下,起身后牵起老师的手往回走,再来一次……期间,他不说话,但已经对别人的呼唤有所回应。2014年,小轩被诊断为孤独症后,在医生的建议下,小轩的父母在6岁前这个最佳干预期,把小轩送到蓝精灵,进行“一对一”、“个性化”、“零距离”的康复训练与服务。经过半年的康复训练,小轩进步很大,会简单表达自己的诉求,与外界也有眼神的交流。近年来,像小轩这样的孩子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仅去年,就有36名孤独症儿童、20名智力障碍儿童在蓝精灵特殊儿童康复训练中心接受康复救助。
像蓝精灵这样的孤独症社会康复机构,长春已有6家,目前,容纳残疾儿童660人。市残联通过政府购买机构康复服务,结合实际情况,对全市的孤独症儿童、脑瘫儿童及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在救助标准、救助范围等方面进行大幅度的调整和确立。救助标准一律采用国家和省内最高标准,由每人每年3000元—4000元,统一提高至每人每年1.2万元,救助年龄由原来的0—6岁,扩大到省内最高标准8周岁,并实行“有一助一”。
长春还将0—6岁孤独症儿童的康复救助列入了民生行动计划,并形成专题会议纪要,把孤独症儿童作为重性精神病患儿,纳入到全市精神病关爱救助政策体系当中,比照全市贫困重度精神病人的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过去5年,全市共收训脑瘫儿童701名,投入经费493.1万元。脑瘫儿童矫治手术85名,投入经费146.2万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765人,投入经费591.6万元。救助苯丙酮尿症儿童101名,投入经费101万元。完成“十二五”听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400人次,国家彩金成人助听器救助任务286名,七彩梦听力障碍儿童人工耳蜗移植救助项目136例,为0—6岁听力障碍儿童验配助听器155例,完成“互助关爱”7—18周岁少年听力障碍者助听器配发210人。完成国家彩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项目60人次,智力残疾儿童社区康复训练2150人次。
说到政府购买康复服务,就不得不提到长春市首创的“康复进家庭”,这已成为长春残疾人工作的一大亮点。
2013年,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长春市“千人百日”康复服务进家庭项目实施方案》。在城区、开发区启动了长春市肢体残疾人“康复服务进家庭”项目。项目设计为三年,每年为1000名肢体残疾人提供三个月的居家康复服务。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由定点康复机构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助人提供居家康复训练,并为受助人建立康复档案、制定康复训练计划和康复评估。由于项目实效明显,深受广大肢体残疾人的欢迎,救助人数不断增加。到2015年末,全市共有5750名肢体残疾人得到居家康复服务,政府财政投入康复经费575万元。目前,长春市能够承担项目的康复机构有4家。许多肢体残疾人通过项目的实施,肢体功能得到改善,饮食起居能够自主掌控,生活质量有了大幅提高。残疾人的亲属和监护人也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随之带来的是家庭和睦,心态平和,身心愉悦,残疾人的尊严得到提升。
“我们通过与残疾人一对一、面对面的接触,制定个性化的康复训练内容,实施精准康复服务,让更多的残疾人通过训练能够逐步恢复。”长春市南关区永康康复服务中心主任王雷说,“政府为这些残疾人补贴康复经费,减轻了很多残疾人的家庭负担,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政府购买,精准康复,服务到家。2015年,永康康复中心已为1600余名残疾人提供家庭康复训练,许多肢体残疾人通过项目的实施,生活能够自理。
在推进残疾人康复的进程中,长春市残联携手医疗机构,为残疾人购买医疗康复项目。先后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吉林大学第二医院、E诺眼科医院、长春第六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长春红星医院等21家公办医院和9家民办医疗机构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低视力助视器验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苯丙酮尿症儿童康复及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五年间,长春市共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6699例,投入专项经费119.9万元;为4680名低视力患者配发低视力助视器;免费为贫困重性精神障碍患者送药27648人次,完成国家和省任务的167%;免费住院8202人次,完成国家和省任务的252%。为136名听力障碍儿童植入人工耳蜗,投入资金约3073.6万元。
从以往的小儿麻痹手术、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等“三项康复”,到如今的9大类33项康复内容,经过多年的发展,长春市残疾人康复事业已日趋成熟。
自长春市被吉林省政府确定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残疾人服务工作试点以来,长春市残联积极与社会机构合作,全面推行政府购买、定点康复机构提供服务、残疾人受益这一模式,深入实施“互助关爱残疾人工程”、“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重症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康复救助项目”、“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救助项目”和“千人百日”康复进家庭项目,为残疾人康复开辟了新天地。
托养服务,为残疾人建造阳光家园
2013年底,长春市残联出台指导文件,残疾人托养工作全面推开,逐步形成机构集中托养、社区日间照料及居家托养“三位一体”的服务模式。
今年18岁的小明是一名智力障碍孩子,来到长春市朝阳区祥和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一年,完全享受免费拖养,并享受系统的康复课程。从最开始连鞋带都不会系,到如今能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他的变化让家人欣喜不已。
自长春市出台残疾人托养服务办法后,陆续有相关服务资质的机构申请成为残疾人托养服务定点服务机构。目前,全市范围内已有包括长春市朝阳区祥和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在内的7家残疾人托养机构。
根据政策规定,符合托养规定的残疾人可以不受区域限制在长春市范围内自行选择托养服务机构。市、区残联按照1:1的比例为入住托养机构的残疾人提供总计每人每月800元—1000元的补贴标准,每年一次拨付到托养服务机构中去用于减免托养服务对象的费用或进行无障碍补贴。当提供服务的机构残疾人托养入住达到签订协议服务能力的60%后由托养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经区残联审批,按照协议床位数进行每张床位2000元的一次性无障碍建设资金补贴。
目前,长春市朝阳区祥和残疾人托养中心和长春市绿园区残疾人托养中心都已得到10万元无障碍补贴金。截至2014年底,全市入住到托养机构中的残疾人共有327名,其中81名符合补贴条件的残疾人享受到资金补贴;投入144.2万元为机构集中托养残疾人实施了经费补贴和无障碍建设。
每天上午,红旗街道昌平社区的智障残疾人徐洋都来到社区日间照料室,在这里进行康复训练。一边用康复器材理疗健身,一边享受这里的娱乐文化生活。徐洋性格孤僻、自闭,一年多来,在日间照料室里理疗、聊天、打牌,参加技能培训和娱乐活动,已成为徐洋每天生活的一部分,这里是他又一个家。从一言不发变得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这些变化让他母亲高兴的不得了:“希望徐洋在日间照料室多学一些生活劳动技能,将来我不在了他也能好好的生存下去。”
残疾人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是长春市残疾人托养服务的另一种形式。
长春市残联委托社区对选择社区日间照料的残疾人开展服务。全市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日间照料服务试点,提供生活照料、康复训练、辅助性就业、文化活动及生活能力训练、精神疏导等方面服务,并建立个性化的日间照料服务档案,开展服务评估。
在机构和社区托养之外,长春市还独创了电子保姆居家安养模式。
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居家安养残疾人提供服务,由长春市残联投入资金,为居家安养残疾人免费安装“电子保姆”,“电子保姆”主要是利用“援通社区智能化信息服务平台”将社区周边医疗站、救援机构、家政公司、服务商家等资源整合。将手机、固定电话、专用呼叫器和多种报警装置整合到统一的信息系统之内,接入残疾人家庭的固定电话,使用时不需要记任何电话号,按下红、绿键就可以发送紧急求救信号。
对于选择居家安养护理的残疾人,在服务机构上门为其安装“电子保姆”后,居家安养护理服务费补贴以电子券的形式存入服务对象“电子保姆”账户,每年每户补贴720元用于购买服务,服务内容涵盖紧急救助、生活帮助两大方面,具体包括呼叫120、家政服务、上水下水、强电弱电、家电维修、专车服务、信息咨询等。
“我丈夫不能干活,我腰间盘突出,高血压的毛病还犯了,多亏残联提供了帮助。”长春市民黄女士言语激动,黄女士的爱人身患二级残疾,符合申请残疾人托(安)养服务条件,她选择了居家安养的方式,每年600元电子券解决了家庭中的不少难题。“收拾屋子、擦墙、擦柜子、擦玻璃等服务已经花了300元,还剩下那300元想用来‘刮大白’。”
目前,长春市已经在所有城区内实施了政府购买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截至2014年底,已经累计投入149.4万元为3735名残疾人家庭安装了“电子保姆”呼叫器,还投入537.8万元为残疾人购买服务券。其中,仅去年,长春市残联就投入经费近260万元,全年托养残疾人329人,居家安养2570人。
以“电子保姆”为依托,长春创新开展居家托养新模式,不仅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的经济和生活压力,释放残疾人家庭成员的束缚,更为全面开展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提供了新的模式和经验。
教育培训,为残疾人拆除就业藩篱
“脱贫致富从根儿上要把教育抓好”,对于生活在同一片蓝天下的残疾人来说,教育显得更为重要。
近年来,长春市残联怀着深厚的感情,履职尽责,全面加强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在特殊教育、培训和支持性、辅助性就业方面做好服务,“抓紧、抓早、抓实”,让全市所有残疾人与健全人一样,共同接受良好的教育,享受幸福生活。
从学前阶段,到义务教育阶段,再到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长春从各个阶段全方位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目前,全市拥有南关区七色光儿童潜质开发中心、南关区永康特教学校、二道区新智特殊儿童训练学校、育龙特殊儿童语言康复培训学校、星光特殊儿童训练养护中心5家民办学前教育机构,市残联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给予实施学校(机构)助学补贴,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康复、训练、生活费补贴和其它有关的费用支出,为残疾孩子家庭减轻负担,同时,鼓励各类机构接纳残疾儿童接受早期教育。
全市城区内共有4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5家外市、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3家高中阶段(职业教育阶段)学校,对已完成义务阶段教育,经评估能够进入职业阶段教育的智力残疾学生,给予办学机构每生1万元的助学补贴,用于学生教学与管理、职业技能与培训以及开展职业教育有关的社会实践等活动费用支出。
成人教育阶段,全市共有长春大学特殊教育学院、长春广播电视大学特殊教育学院2家学校承担残疾人成人教育工作,学员入学取得学籍后,学校向市、区两级残联分别上报学院名册备案;经审核无误后区残联一次性拨付每名学生1000元的资助经费;第二年经审核无误后市残联拨付每名学生1000元的资助经费;学生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市残联负责按照每生1000元标准,拨付资助经费。
在进行教育的同时,长春市残联依托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开设电子商务、美容美发、厨师面点、盲人按摩等培训项目,并对一些机构进行考核评定,保证培训质量,使很多残疾人培训机构从草根走向专业。
对经过培训后的残疾人,长春通过残疾人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免费为其和企业提供求职登记和用工信息查询,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能力测评、职业指导、就业培训、心理咨询等就业援助。
5年里,长春市残联以“全民创业带动就业”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实施“城镇残疾人就业工程”、“千家万户巧手工程”、“盲人按摩妙手兴业”等培训活动,共培训残疾人42840人次,做到对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残疾人“有一培一”。仅去年,全市就举办培训47期,培训1425人次,投入212万元。
在长春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方面,以吉林省京华职业技术学校为代表的一批社会培训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制定相应规章制度,逐步形成了一套保障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模式,保证残疾人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在,各类培训学校、机构,每年培训残疾人几千人次,学员职业技能明显提升,就业能力大幅提高,个别学校受训残疾人就业率超过70%。
通过教育、培训,让残疾人实现就业、融入社会才是最终目的。长春市残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全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拆除了残疾人就业藩篱。
“阿甘,阿甘,真诚简单,阿甘,阿甘,执着乐观,我劳动,我快乐。”伴着响亮的口号,阿甘餐厅的员工们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去年5月19日,长春智障支持性就业实训基地——阿甘餐厅正式试点开业。12位通过岗前专业培训的智障者成为阿甘餐厅的员工,负责传菜、清理、搬运等各种工作。餐厅给这些智障员工提供宿舍,集中管理。每月15日,是阿甘餐厅发工资的日子,当这些特殊的员工领到工资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藏都藏不住。
近年来,长春市残联积极鼓励社会力量采取投资建设或租赁经营形式兴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工场等,根据规模给予一次性补贴,主要用于租赁场地、购买设施设备、改造无障碍设施等方面。并根据安置残疾人规模,对稳定运行的辅助性就业机构按年度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标准不低于200元;对辅助性就业机构聘用的就业辅导师,按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给予3—6个月的工资补贴。阿甘餐厅就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
政府出资购买就业辅导师服务,也成为全国首创的典型经验。
除此之外,长春市残联还全面完善城镇贫困或重度残疾人个体从业和灵活就业残疾人的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对城镇贫困或重度残疾人个体从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照年度缴费额度的60%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为15年,补贴资金从当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残疾人,按其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数额的50%给予补贴,补贴资金从当地再就业资金中列支。
为确保财政资金投入合理,运行安全,承接主体服务到位,服务对象满意,长春市残联积极探索建立项目评估机制和标准化评估体系,对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并于2015年6月,制定了《长春市残联惠残项目管理办法》,对项目的选立、实施、管理、评估作出了具体规定,为项目的科学化、程序化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是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长春市通过各方面努力,精准施策,力争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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