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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放管服” 助力完善现代大学体制

2019年06月28日 08:5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主任戴咏梅 

  南京大学招标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是学校招标采购和政府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近几年,招标办在招标采购工作中围绕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动完善现代大学体制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初步成效。 

  首先,在“放”的方面,“放”就是要简政放权,为科研松绑。南京大学主要从四个方面抓起: 

  一是围绕简政放权提高自主采购限额标准,扩大自主采购权。提高限额不是简政放权的唯一方式,却是必不可少的方式之一。近年来,我们将科研仪器设备自主采购的限额标准从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再提高到50万元,不断扩大科研人员的自主采购权。二是赋予采购方式的选择权。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制度文件规定的允许范围内,将科研仪器设备的采购方式从公开招标放宽到可以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和竞争性磋商等多种方式,根据项目特点采用不同方式进行采购,一方面是为了更好地达到采购效果,另一方面也是为了缩短采购周期,提高效率。三是扩大评审专家选择权。对于专业技术强、技术含量高的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按照13的比例自行推荐技术评审专家,招标办从推荐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进入评审委员会。四是科研急需采购项目,既尊重采购需求又加强内控管理。对于科研设备紧急采购的主要考虑因素是:急采购人所急,缩短采购周期;充分尊重采购人需求,真正实现“供需匹配”;以信任为前提,完善内控机制;公开采购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其次,在“管”的方面,“管”指的是优化管理,不是放任不管。即,在以信任为前提的机制下,构建一套能够管得住的制度。 

  目前,南京大学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司其职”的管理模式,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围绕统一领导招标采购、科学编制采购需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改进完善采购工作规范、深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完备履约验收机制、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完善内控机制等方面,构建了完整的招标采购管理体系,明晰了采购前期论证、采购过程规范招标、事后绩效评价等环节的责任边界。此外,与其他高校相比,南京大学还构建了较有特色的招标采购联络制度,培养了一批招标采购联络员,在加强部门和院系沟通、扩大政策推广宣传、明确职责分工等方面做出了有益探索。 

  最后,围绕“服”字做文章。高校采购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为学校事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提供服务保障。提升服务要进行换位思考,提高采购人满意度。从这一视角出发,招标办拟定了招标采购服务提升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工作流程引导采购。规章制度发布后,招标办为采购工作绘制了与规章制度配套的系列流程图,对制度文件进行图表化解读,让采购人一目了然。二是简化流程加快采购。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结合采购实际不断优化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采购周期。三是加强沟通改进服务。通过培训会、联络会等多种形式听取采购人意见和建议,采用首问负责制不断改进服务。四是通过系统建设提升服务。以“一键采购”为建设目标,采取分步建设、逐步对接、服务贯通的建设思路和理念,计划三年完成招标采购全流程系统建设。目前,学校招标采购管理系统已经上线,除签订合同外,采购人无需跑任何部门盖章;通过微信公众号也能实现审批、查询等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