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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层财政部门执行财经纪律的思考

2024年11月15日 09:4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财经纪律是维护财政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的重要基石。对于基层财政部门而言,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仅关系到财政资金的合法合规使用,更直接影响到政府公信力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因此,基层财政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财经纪律的执行,确保财政工作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一、基层财政部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危害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经纪律执行的好坏,关系到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到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如果没有绷紧严格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这根弦,违规违纪行为将会屡见不鲜,危害极大。
  (一)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误导财政数据可信度减弱。财政制度安排体现党和国家的意志,涉及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政策制定的科学与否,对执行效力至关重要。无论是财政税收政策,还是货币信贷政策,都是以实际的经济发展水平为基础制定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内在错综复杂,表现五花八门。不仅破坏了财经管理秩序,而且造成财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影响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债务率、可用财力、税收占比等宏观经济调控重要指标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财政数据虚假失真,扭曲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影响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正确预判,直接影响到财政经济政策的科学制定和政策的适时调整,从而削弱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不利于社会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误导财政规范管理的提升。财政管理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财政管理水平高低,直接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财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财政工作、财政干部的日常言行,不仅关系着财政机关自身的形象,更关系着党在群众中的威信。如果基层财政部门管理理念跟不上形势发展,管理水平不提升,工作再疲于应付,极易引发利益各方的矛盾和冲突,滋长权力寻租的歪风,诱发和滋生腐败现象,甚至可能让个人身陷囹圄。财政管理水平降低,制约管理效能的发挥,损害财政部门的威信和形象,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危害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三)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误导财政监督效率的摇摆。财政监督是财政工作的一把“利箭”。保证财政政策的贯彻落实是财政监督的灵魂。财政监督是否到位,关系到政府理财的规范性,关系到财政可持续性,关系到财政与经济安全。财政行为疏于监督,就会出现虚假收支、盲目举债、越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预算机制在运行过程中就会偏离“轨道”。从而导致财政收支失衡,威胁财政事业健康发展。如果不强化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势必会加剧地方财政“紧运行”程度,弱化地方政府预算管理,增加财政管理和执法风险,进而影响国家整体财政安全。
  (四)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误导政策执行效力的畅通。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落实之要,贵在执行。“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上面偏出一尺,下面就会偏出一丈”。作为财经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财政部门能否不折不扣地执行财经政策,对政策的贯彻落实至关重要。财政部门如果在执行财经政策上,“打折扣”“搞变通”,带头违反财经纪律,搞政策执行“盲区”,就会给其他部门随意“变通”政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提供空间和想象,起到“上行下效”的示范和导向作用。不仅扰乱正常的财经秩序,助长财税工作的不正之风,损害财政部门的威信,加大政策落实的难度和阻力;而且影响社会公众的期待,破坏财经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不利于建立统一的财经秩序。
  二、基层财政部门治理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意见建议
  违反财经纪律,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整饬纲纪,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财经纪律制度保障体系,维护财经法纪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将其概括为“三大对策”。
  (一)严肃财经纪律,从思想上“立威”。打铁还需自身硬。财政部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史为鉴,从百年财政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加强党的政治建设,锤炼政治“三力”,增强法治观念,强化纪律意识,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坚持底线思维,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断加强执守财经纪律的能力建设,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扎紧织密制度的篱笆,消除“漏洞”和“盲区”。坚持预算法定,经常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零容忍”,绝不允许把财经纪律当“稻草人”,努力营造严肃财经纪律、严守财经秩序的浓厚氛围。
  (二)规范权力运行行为,从环节上“立制”。制度建设是财政工作的基石,是规范权力运行行为的保障。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无法回避。基层财政部门应强化风险管控,夯实制度基础。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运行的要求,制定完善并有效实施一系列制度、流程、程序和方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内控基本制度和内控制度体系。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政策制定等重点方面廉政风险的防控,梳理风险点,完善业务流程,将制衡机制嵌入内部管理各环节。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实现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守住安全底线,不留制度“盲区”,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
  (三)强化财政监督,从监管上“立效”。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强化财政监督,把所有政府财政资金纳入监督管理范围,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宏观效应、规模效应、震动效应、规范效应和管理效应,构建全过程全覆盖的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整合监管力量。监管部门应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发挥监管合力。创新监管方法,突出监管重点,提升监管能力。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开展实时监控。不断提升财政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和业务能力,更加注重强化约束,把纪律的螺丝拧得紧而又紧,发现问题,揭示风险,令行禁止,着力提升制度执行力。坚决惩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净化财经秩序,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吕学刚、邓礼均、冯祖洲、吴照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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