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细化政采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要求
2019年08月26日 09:4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吉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细化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相关要求。
吉林省财政厅提出,各级预算单位在采购农副产品时,应遵循就近、经济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省财政厅拟在吉林省政府采购电子商城和对口合作省份浙江省的电商平台中,建立“扶贫特色馆”,为吉林省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提供网络平台。各级扶贫办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货源组织,建立长效稳定的供给体系。
针对物业服务采购,吉林省财政厅明确,2017年,省财政厅印发了《吉林省省直单位物业服务定点采购的通知》,确定了省直预算单位采用定点采购和竞价的方式确定物业服务供应商。对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中规定条件的物业公司,有意参与省直预算单位物业服务项目的,可凭注册所在县(市)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达到公司员工30%以上)等证明材料,向省财政厅申请加入省直预算单位物业服务供应商范围,省财政厅将定期调整公布物业服务供应商名单,作为省直预算单位竞价的范围。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可结合本地物业服务采购的具体情况,落实《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中关于物业服务采购的有关要求。
此外,吉林省财政厅还强调,各级预算单位采购贫困地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应将注册所在县(市)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一并公布。
(吉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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