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2025年06月05日 10:0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打印】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就《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发布征求意见(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至2025年6月10日前,旨在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充分发挥评审专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评审质效。
《征求意见稿》列出了评审专家存在14种情形,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暂停评审专家参加评审活动,例如:迟到(超出应到时间10分钟以内)的评审专家不得参加本次抽取项目的评审活动,不得领取评审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评审专家迟到1次,进行提醒;迟到2次,暂停6个月等。
《征求意见稿》还列出了评审专家存在11种情形,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部门应当将其解聘,例如:受聘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同时担任公共资源交易等其他领域的专家,经纪检监察、审计、巡视或其他检查发现,在履职期间存在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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