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政采全力护航中小企业发展
2025年06月10日 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充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今年前5个月,全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近90亿元,享受政府采购评审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的中小企业近万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要求,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外,采购人要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024年,全区预留此类项目5468个,预留金额93.4亿元。今年1—5月,全区预留此类项目2321个,预留金额39亿元。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此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2024年,全区预留此类项目1535个,预留金额70.6亿元。今年1—5月,全区预留此类项目906个,预留金额近50亿元。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规定,对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货物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采购包,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2024年,全区享受该政策的小微企业26614家,实际中标企业7321家。今年1—5月,全区享受该政策的小微企业9710家,实际中标企业3735家。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还积极推进合同融资,2021年6月以来,全区为601家政府采购供应商合同融资936笔,贷款金额超18亿元,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22年1月以来,全区累计为4135家政府采购供应商开具保函8364笔,替代保证金超7.2亿元,有效减少企业资金占用。全区清理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及相关问题92个(类、项),清除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障碍,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免除供应商平台入驻费,向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文件,累计为供应商节约支出1.1亿元。依托政府采购“全区一张网”技术优势,全面推行远程“不见面”开标,为供应商节约参加开标的差旅、食宿支出0.9亿元。目录外、限额下采购项目实行“谁委托、谁付费、谁负责”原则,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委托代理费,至少为供应商节约支出2.1亿元,为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实实在在“减负”。大力推广政府采购和招投标CA数字证书互认,减少供应商支出,供应商获得感明显增强。
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区政府采购实际授予中小企业合同占总金额的比例分别达70.1%、73.1%、77.6%,呈逐年上升态势。今年1—3月,全区政府采购实际授予中小企业合同占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比例已达75%。
(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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