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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海涛:加强对政府采购制度定位的认识

2009年03月13日 15:32 来源:打印

    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初衷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是政府采购的地位和作用远不止这些。首先,政府采购作为一种交易本身具有“双赢”的性质,政府受益??以最低的财政资金获得最好的产品或劳务,这直接表现为财政资金的节省和公共服务质量的提高;供应商受益??赢得市场上最大的消费者,为达到这一目的,供应商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产品质量或服务水平以增强竞争能力。其次,在政府采购的过程中,政府可以通过对供应商的选择或者通过调整采购量等手段来实现宏观调控的目标。最后,政府采购实际上是政府部门在“革自己的命”,所以它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对推进全社会的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从财政、政府、供应商角度进行分析。
   
财政角度:提高支出绩效、构建公共财政框架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4年我国初步建立了分税制的财政体制,财政政策的运行已逐步开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迈出了向公共财政转变的第一步。但整个财政体制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过去改革重点主要放在“收入”管理上,相比之下,“支出”管理改革还很滞后。因此,作为财政支出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政府采购制度就显得迫切。
   
适当节约财政资金。竞争机制的引入、操作过程的透明、流转环节的简化、规模效应的发挥是促使实现节资的主要因素。市场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的实践表明,政府采购的确可以提高资金节约率。通常采购支出占财政支出的30%以上,占GDP的比重一般在10%左右,节资率约为 10%,按照这个比例,我国GDP约为9万亿元,如果我们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可节约资金900亿元。从我国试行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来看, 2000年全国政府采购3279亿元,比上年增长15倍,节约资金425亿元。其中,预算资金节约257亿元,节约率为116%。那么,为什么要提出节资率的“适当性”呢?随着预算管理方法的改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推行,预算编制准确程度将逐步提高,对财政资金的监控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再加上政府肩负着规范市场秩序同时还要保证采购物品的质量,可以预见,采购资金节约率将会有所降低,这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恰恰是政府采购制度成熟的表现。
   
提高支出效益。这主要是指在花同样多的钱或少花钱的情况下,提高采购商品、服务或工程的质量。这主要可以通过三条途径来实现:第一,采购原则上,引入竞争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采购机关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各类采购信息,让所有合格的供应商及时获取政府采购信息,并有机会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扩大了采购的可选择面,就可以在更大的范围内挑选性价比最高的产品。第二,采购方法上,改进工作水平。首先,施行以招标采购为主,对定点采购、网上竞价采购进行探索的采购方式。特别是在评标的过程中,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保证评标的保密性,避免外在因素的干扰,其次,采购机关可以灵活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的规模优势以及采购活动的连续性,获取满意的价格和售后服务。第三,采购评价上,完善供应商的市场准人机制。对他们的履约情况进行评估,以降低采购风险。
   
推动我国公共财政制度的确立。政府采购制度既是建立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题中应有之义,反过来由于其本身内在要求比较完善的财政体系作保障,又加速了公共财政其他环节的改革。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政府采购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局意义。与之相关的支出改革有这么四个方面:
   
其一,改革预算编制方法。在预算的主体方面要建立“部门预算”,建立预算项目库、改革预算科目、对预算编制进行分类,从而从量上全面反映各部门、各单位收支活动情况,有利于掌握各部门的真正需要;在预算的编制方法方面要施行“零基预算”,财政支出的安排分配改变过去基数加增长的计算办法,否定原来基数,每年经过认真核查,根据事业发展和财力情况落实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资金,有利于采购定额、支出标准、支出品目的确定。
   
其二,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后,支出性购买由各预算单位分别购买结算改为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根据预算机构批复的采购预算,经过检查、分析,将其中易于跨部门采购的商品编成采购目录下达给集中采购机关,主要指采购中心;不易于集中采购的品目下达给包括行政、事业社会团体的采购机关,再将验收结算书、接受履行报告、质量验收报告以及其他附件交由采购管理机关。然后将预算通知集中支付中心,支付中心直接支付给供应商,完成采购的全过程。财政支付方式的变革无疑将导致财政支出效率的提高。
   
其三,改革会计管理体制。根据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操作方法,每年预算一经批准,财政部门即按预算和各单位的用款进度层层下拨经费,年度终了后又层层上报经费使用情况,汇编决算。实行政府采购后,直接按批准的预算和采购合同的履约情况向供货商拨付采购资金,支出决算也不需层层上报,这就需要财政总预算会计账户作相应的调整,开设一个专门账户,用于核算各部门经核准进行政府采购的支出预算。
   
其四,完善财政监督。实行政府采购后,财政监督由价值形态向实物形态延伸。要求把监督贯穿于采购的整个过程,建立包括财政、审计、计划、物价部门参与的综合的全方位的监督调控体系,完善和丰富监督手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