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媚:全面公开信息 强化市场竞争
2015年02月11日 12: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完善政府采购市场规则这个话题比较大,我想谈谈协议采购这个具体的领域。以电子类产品为例,由于其覆盖范围大,使用频率高,且价格变化快,虽然协议采购额占采购总规模的比重不足2%,却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改善政府采购工作的社会评价,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完善协议采购市场规则。
对协议采购产品价格、质量和服务水平的监管,一直是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首先,对协议采购市场的监管难点是打破有限竞争市场的垄断。一般情况下,预算单位采购产品时应选择具有入围资质的供应商,在相对封闭的“入围”范围内,政府采购价格要素与一般市场之间并不具备全然的对等性和流通性,从而容易形成垄断,并极易带来政府采购市场上的价格失灵,出现供应商“提价”“以次充好”“压缩成本”等广受诟病的现象。因此,将有限竞争转化为有效竞争,是协议采购监管的重中之重。
其次,对采购当事人的监管难点在于是否打破暗箱内合谋行为。市场的本质具有逐利性,当事人是否选择合谋,取决于违法成本的大小。如果监管措施不够有效,权力寻租的成本较低,当事人进行合谋对买卖双方均更加有利,供应商将极可能主动贿赂采购承办人,从而获得超过市场利润的溢价利润,此时,供应商获得溢价收益,采购承办人也获得寻租机会,其代价是财政资金的浪费。
再次,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难点在于要求其“依法行政”同时兼顾“价值平衡”。政府行政面临着不断加大的公共风险。随着政府采购当事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增强,对项目知情权、参与权的诉求也在增加,集中采购部门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应当做好多方价值的衡量与博弈,把这些合理的利益诉求采纳到制度设计当中,把不确定性风险应对纳入制度优劣的考核体系。
那么,完善市场规则应遵循哪些原则呢?一是相机抉择原则。北京市集中采购目录涵盖包括货物类和服务类在内的60项品目,其中既有需求、标准单一的通用类和大宗类产品,也有较为复杂、个性化明显的服务类项目,实践中须结合具体项目的实际特点,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价格、提高效率。
二是绩效性原则。包含对产品数量、品质、耗费成本,以及采购及时性和预算单位满意度的整体评判。有效购买行为是指依据绩效性原则开展的采购行为,不但程序合法合规,同时也符合经济、效率、效果等方面的目标价值。在强化绩效管理方面,北京市对数千家协议采购供应商履约情况的合规性、绩效性进行专项检查,目前已有5家供应商被通报批评,3家被暂停定点资格。近期,针对11个集中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北京市还专门发放调查问卷,征求预算单位意见。
三是竞争性原则。选择为防止协议采购中以框架协议供货商的特定资质而出现的政府采购垄断价格,竞争性原则应当贯穿于政府采购活动始终和全过程,这种竞争不仅体现在不同产品的型号与价格之争,不同协议采购供应商之争,也体现在选购同一产品时不同供货主体的市场力量之间的竞争。北京市集中采购采用团购、开放家电卖场和电子商城、价格指数监控、二次竞价等手段,在降低价格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对9大类近万种型号的电子产品统计,北京市的电子类产品协议采购总体价格略低于市场平均价。
今天该如何完善协议采购的市场规则?在继续发挥协议供货服务优势、“团购”及电商价格优势的基础上,下一步将对集中采购管理进行改革。
一是搭建“全网比价平台”。将电子商城和家电卖场采购品种由5种扩大到19种,在此基础上,北京市将建立包括网上网下在内的“全网比价平台”,将电子商城售价、家电卖场售价和协议供货售价同时在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示,从而达到两个目的:(1)给予预算单位充分的选购商品的自主权,同时预算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实现权责对等;(2)同一种商品、不同厂家、不同销售渠道的价格同时在网上公开,便于预算单位选购时比价,压缩寻租空间,实现透明采购。
二是搭建“网上竞价平台”。为打破垄断,实现有效竞争,二次竞价的范围和力度都有所强化。既包括同一品牌型号不同经销商之间进行竞价;也包括同一种货物不同品牌的厂家进行竞价。两种方式由采购人根据本单位情况自主选择。无论采用哪种竞价方式,供应商报价都不得高于其在“全网比价平台”上公开的售价。
三是搭建政府“团购”平台。比照台式计算机和笔记本电脑采购管理方式,将用量大、规格统一、易于归集的打印机和空调实行“团购”。
四是搭建“要约折扣”平台。对于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难以实行比价、竞价或团购的货物或服务,实行“要约折扣”。即预算单位单次或批量采购达到一定数量或额度的,按照事先约定,供应商自动给予10%以上的折扣。
五是全面推进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做到全面公开,不仅公开采购预算和采购文件,更要将采购过程、结果以及监督检查结果对外公开。包括:(1)公示“全网比价平台”、“网上竞价平台”和“团购”的比价竞价过程和结果。(2)公开集中采购评审专家的打分结果,加强对评审专家约束,便于社会监督。(3)加强对供应商日常检查和专项考核,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黑名单”制度,增加权力寻租的成本,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加快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
相关文章
- 通软:信息互联互通 降低采购成本2015-02-11
- 贾延江:完善规则 采购人作用不可替代2015-02-11
- 傅光明:强化竞争增强透明度 向发达国家看齐2015-02-11
- 尖峰合讯:完善市场规则 促进政采良性发展2015-02-11
- 林柳枝:采购人队伍须依法意识强专业技能精2015-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