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六措并举推进 “放管服”
2018年03月27日 08:2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江西省金溪县财政局自去年以来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采取六项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采购质量和效率。
一是围绕“放”下工夫,提高采购效率。明确“放”的内容。通过研究学习,对原有的监管范围、方式和效能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评估,除因采购单位特殊情况的法定职责外,代理机构选择、采购方式审批、采购文件审核等事项已全部下放,并明确清单之外无权力。
二是向采购人放权,落实主体责任。对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即货物、服务2万元以下,工程5万元以下项目,由采购单位严格按政策规定自行组织实施,向采购监管部门备案采购计划和合同即可。
三是围绕“管”求突破,提升监管效能。完善监管制度。先后出台了《金溪县本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规范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明晰监管重点。
四是为采购人服务,提高采购效率。将公开招标限额由货物、服务项目20万元,工程项目30万元,全部提高到50万元。对各单位报来的采购计划,做到随报随备案,提供优质快捷服务。
五是围绕“服”做文章,优化服务方式。搭建并推广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实现与预算系统及国库支付系统的对接,采购计划填制直接提取数据进行网上备案。
六是替采购人把关,加大监管力度。县财政局专门成立采购监管股,加强对各单位政府采购活动的全程监管。同时,每年对各单位执行采购政策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检查。
(杨阿三 张茂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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