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财政局发挥采购政策功能 服务中小企业发展
2018年06月11日 09:22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今年以来,县财政局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和自行采购标准,扩大小额零星采购数额,积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1—5月份共审核采购计划1272个,其中部门集中采购112个,自行采购1160个。实际采购金额11219万元,节约资金229万元,节约率2.0%。
一是落实优惠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在政府采购评审中,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10%的加分或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二是实行优采强采,支持节能环保产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支持节能环保产品的政策,对节能环保产品实施优先购买,确保各项政策规定的有效落实。
三是保护民族产业,严格进口产品审批。严格进口产品审批制度和流程,国内产品能够满足需求的,必须采购国内产品,避免随意采购进口产品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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