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真正实现采购主体最多跑一次
2018年06月12日 08: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呼和浩特有209家预算单位完成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459条,完成交易金额338万元,节省资金约40万元。
作为财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应用支撑平台2.0系统的试点单位,呼和浩特市财政局近年来开展了全新一体化建设。结合当前财政管理新要求,并围绕地方综合预算管理、国库支付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绩效评价、资产管理等方面不断推进和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其中,政府采购管理是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的开展全新一体化建设的重要抓手。
2016年,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推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该市财政局制定了《呼和浩特市旗县区政府采购监管平台实施方案》。该平台分内外网建设,外网在云计算中心部署,以“市县一体、统一平台、资源共享”为目标,主要包括资金计划管理系统、政府采购门户网站、协议供货系统、委托采购系统、专家抽取管理系统和采购动态监控系统六个部分。在流程设计中,该市财政局按照“放管服”的要求,规范财政管理审批权限,以服务群众为着力点,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
2017年,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成功向10个旗县区财政推开并上线运行,使财政建立了“统一平台、分级监管”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促进市县两级政府采购工作管理规范,提高采购效率。当年 5月,该市财政局启动建设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目的是打造一个程序简便规范、信息共享、采购流程公开、交易透明的平台,为建立阳光采购、廉洁采购和服务型采购奠定基础。
“大数据可以帮助财政部门从繁琐的数据统计中解放出来,同时利用大数据分析,及时准确地掌握采购人、供应商等相关主体在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借助预警功能,改事后处罚为事前提醒、事中处理,提高政府采购治理能力和水平。”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全面上线后,对该市财政管理和运行起到重要作用。一是政府采购计划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强化了预算单位采购主体责任,规范了财政审批。二是解决了零星小额采购招标程序复杂、时间长等问题,提高了采购效率。三是将社会代理机构纳入政府采购监管平台进行管理,使采购行为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四是建立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供应商和代理机构库,实现评审专家管用分离,资源共享,财政部门依法对评审专家、供应商和代理机构进行管理。五是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了旗县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今后,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将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监管平台功能,推进“网上商城”建设,依法建立供应商库,加强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检查力度,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促使采购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行。
(呼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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