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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运用“四则运算”助政府采购提升时效

2018年07月18日 08:35 来源:财政部打印

   一是采购管理用“加法”。着力转变采购监管方式,由注重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型,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实现从采购预算到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将政府采购活动置于阳光之下,管好“乱伸的权力之手”。

  二是采购程序用“减法”。让“权力瘦身”,调整区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放宽自行采购范围。简化集中采购目录,对于技术、服务标准不统一或采购人不普遍使用的项目不再列入2018年区级集中采购目录,同时围绕优化服务定流程,认真梳理、重新审视和考量现有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和环节,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审核环节,规范内部运行规程,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三是监管力度用“乘法”。推行“阳光执法”模式,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行“执法公示、全程留痕、结果公开制度。依托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全省政府采购“政采云”平台对接,形成上下联动、全面覆盖、协同监督的网格化监督体系,切实将政府采购管理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四是规章制度用“除法。重点清除政府采购工作开展以来出台的系列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与《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不衔接的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制度的填平补齐工作,努力做到“用制度管采”,“用制度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