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樟树市财政局全面推行阳光采购

2018年07月26日 08:14 来源:财政部打印

   2018年,樟树市财政局不断加大政府采购改革力度,完善机制体制管理,加强采购活动流程监管,全面推行阳光采购。1—6月,政府采购规模19134.17万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001.53万元,其中货物类8772.72万元,服务类3883.04万元,工程类5345.77万元,共节约资金1132.64万元,资金节支率5.92%。

  一是规范采购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管,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推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在采购的每一环节经办人员及审核人员都要签字,促进依法依规办事;所有政府采购开标、评标活动,一律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确保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推动协议供货。该市2018年度第一期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已于今年1月起开始实施,对列入协议供货目录的设备,不再实施政府采购招标程序,各单位在协议供货的限额标准内可直接向协议供货商采购。今年已完成协议供货采购项目163宗,采购金额288.4万元。政府采购采取协议供货的方式既提高了政府采购效率、又降低了采购成本。

  三是完善电子化采购。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规定实行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一律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要求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按照电子化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操作。

  四是构建信息系统。建立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履职情况记录和不良行为的负面清单制,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通过采用现代化信息系统,加强对采购过程、合同备案、支付审核等重点环节的监控,逐步建立一套覆盖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的电子化监管体系,实现政府采购监管标准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