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
2018年07月30日 09:12 来源:财政部 【打印】
2018年上半年,新干县共组织政府采购85批次,采购预算金额6017.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5456.82万元,节约资金560.98万元,节约率为9.32%。为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保证政府采购项目质量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采购人、供应商的合法权益,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合同法》及有关规定。该县财政局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工作: 一是凡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货物、工程、服务项目的合同履约情况都要进行验收。 二是采购人是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机制,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三是验收小组要按照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不得私自简化验收程序、改变验收标准,降低验收等级。 四是供应商应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合同要求质量、数量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按国家规定执行“三包”。 五是财政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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