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财政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活动执业情况检查
2018年08月02日 11:04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为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行为,财政部决定从2018年7月至11月组织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日前,宝山区召开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座谈会,就开展宝山区政府采购代理活动执业情况检查工作进行了布置沟通。根据要求,宝山区政府采购代理活动执业情况检查工作具体分为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处理处罚、报送工作报告5个阶段。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主要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十个环节。
下一步,宝山区将深化对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持续提升全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规范化水平。
相关文章
- 红河州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正式启动2018-08-02
- 腾冲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全省联网在线抽取管理2018-08-02
- 南海区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 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2018-08-01
- 丹东市财政实现采购质量与效率“双提升”2018-08-01
- 中山市财政局东凤分局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2018-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