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南县: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
2018年08月21日 08:48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扩大政府采购自主权,广东省连南县财政局根据省里市里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该县实际采取“三项”有效措施,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
一是调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将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政府采购标准提高至100万元,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无需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核准。二是优化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明确采购方式的审批。优化财政资金的支付方式。三是强化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要加强需求研究,统筹本部门工作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市场调查、专业论证(咨询)、征求意见和内部会商等程序,合法合规、完整明确地确定采购需求,并根据项目特性依法、合理地选择采购方式。要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和业务需要采购。同时,强化履约验收管理。采购人要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明确履约验收的内部责任分工,按照采购需求和采购合同约定,对采购的产品、技术、服务等进行实质性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强化内控管理。采购人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政府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采购文件准备和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职责岗位的相互分离,做好政府采购业务质疑投诉答复工作。
(连南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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