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财政“三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监管
2018年10月15日 10:54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今年以来,平顺财政紧紧围绕政府采购管理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提高执行能力,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各项工作有效完成。一季度,全县完成政府采购预算2095万元,实际采购1958万元,节约率达7%。 一是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在对采购项目的市场技术、服务水平、供应、价格等进行市场调查后,根据调查情况和资产配置标准等科学合理地确定需求,做到需求合规、完整、明确。 二是开展论证听证。对于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在项目需求确定前由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供应商、采购人及监管部门人员,举办听证会或者开展事前论证。 三是完善采购监管内控制度。以风险防控为核心,针对政府采购方式的变更、单一来源采购等风险点,细化操作规范,严格执行内控基本制度,力求把内控理念和原则,体现在日常采购管理工作中的每一笔业务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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