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预热北京西城区政府常务会
2018年11月16日 08:4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此次培训邀请了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作为讲解人,他说,政府采购是反腐败的主战场。根据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此,政府采购人员应时时把住反腐这根“弦儿”,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在还权于采购人方面,《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中的许多规定都明确要还权采购人,如,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可以在采购预算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但不得设定最低限价;采购人可以在邀请招标中推荐潜在投标人;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另外,培训还结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内容讲解了采购人在处理质疑投诉的主体责任。
最后,王丛虎结合西城区的政府采购工作强调,要做好招标采购的风险防控。其以价格战为切入点,从预算编制、主体责权、社会监督、合同签订等方面进行了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醒。
据悉,“会前讲法”已经成为各政府会议的“前置要求”,本次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学习得到了在场被培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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