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
2019年01月10日 08:52 来源:财政部 【打印】
2018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推进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文山州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采取三项有力措施,切实把“放管服”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将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州本级由2017年的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2017年的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进一步扩大采购人自主权。
二是将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权限下放到县(市)级财政部门,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核准环节,全面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三是积极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行动,大力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在全州实现政府采购计划审批(备案)网上办理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系统功能,增加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及验收备案模块,确保实现了采购合同及验收网上备案,并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或者“不见面审批(备案)”,做到让数据多跑路,有效地提高了政府采购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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