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财政局深化政府采购改革 念好政采资金监管“紧箍咒”
2019年02月27日 10:05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不断夯实政府采购基础工作。一是理清采购人职责,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明确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统筹利用财政资金、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公开透明执行采购等方面,负有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采购人必须要先进行采购计划备案,才能实施采购;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新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对各乡镇、县直各预算单位相关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让业务人员全面了解、掌握政策,增强采购人法制意识,进一步明确其在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着力将“我在你监管下采购”转变为“我要依法采购”。
不断创新政府采购工作举措。一是从从源头上创新节约采购成本方法,2018年起实行对采购备案价进行审核,对于一些特殊的大的项目聘请社会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评审;二是严格专家抽取办法,全部实行电话语音通知并实行密封打印抽取专家,促使采购工作更加的公平公正;三是把好验收关,要求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工作小组,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依法组织验收工作。
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监管力度。一是加强对代理机构的监督与培训,定期对代理机构进行检查,对代理机构进行排名,同时公布各个代理机构经常代理的业务范围;二是加强对专家的监管,严厉打击评审专家坐地起价、索要超标准劳务费、违反保密原则等违法违规评标行为;三是加强对自身的监管,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依法履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确保采购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确保政采工作作风扎实过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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