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财政三项措施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2019年03月25日 10:27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操作指南》《关于政府采购管理流程优化操作说明》和《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一系列制度文件,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渠道、方式、内容,要求采购人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后,要按法律法规规定及时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将合同通过“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进行备案,予以公告,不断强化采购人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二是强化信息发布。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通过政府采购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合法有效媒体,及时发布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文件、采购结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等项目信息,实现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投诉和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代理机构考核结果以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处理处罚信息。通过落实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行为,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了政府采购公平竞争。
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府采购”信息化手段,持续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实行专人日常网上监控和定期监督检查,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重点检查采购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内容的完整性、渠道的合规性等,规范政府采购参与各方信息公开行为,实现对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动态监管,加大对政府采购信息不公开行为惩戒力度,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的信息公开监管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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