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兴化:多措并举 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0年06月15日 16: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取消入库审核
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方式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供应商原需在兴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信息申报,申报后带相关申报材料原件到现场审核,取消审核后,对申报单位相关信息进行外网公示,实行社会监督。这一举措实现让数据多跑路、服务对象少跑腿,让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政府采购活动中,激发政府采购市场活力,真正做到了为投标企业减环节、缩时限、降成本。
降低入围门槛
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严禁将投标人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禁止将业绩条件作为门槛,鼓励小微企业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激发小微企业投标积极性。
免费提供标书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后,供应商无须到现场报名,实现系统内在线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对需要参加投标的在系统内提交确认函。自免费提供招标文件以来,已有近680家单位参加了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为供应商节约了近15万元的标书费,提高了项目的参与度,极大降低了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成本。
让利小微企业
为进一步缓解疫情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和平稳发展,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给予小微和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项目评审,享受政策红利后,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力大幅提高。
高效办理退保
对于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退还程序上,无需投标单位到现场办理,由工作人员在系统内按程序申报审核,实现自动退还;在退还时间上,一般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退还,比法定可以退还时间提前4个工作日,降低了投标单位资金占用成本。通过优化投标保证金退还服务,提高投标保证金退还效率,切实为投标企业减负增效。
提升代理能力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效能,培树政务服务“兴舒畅”品牌内涵,提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专业化能力,根据修订出台的《兴化市政府采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管理考评暂行办法》,对代理机构在从业素质和业务能力等六大项52小项进行了考评细化扣分,通过对考评的制度化、规范化约束,有效规范了代理工作行为,提升了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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