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石城县财政局党组集中学习工程法律适用情形
2020年07月28日 09:0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石城县财政局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监管行为,主动履职担当,局党组集中学习政府采购工程法律适用情形,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一、学习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与《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工程项目的法律界定、采购方式等规定进行剖析;对工程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分析;对与工程建设有关和无关的项目进行判辨。
二、贯彻上级文件。传达学习《财政部国库司关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结合当前政府采购目录(2020版),就政府采购工程限额、数额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工程采购方式进行学习领会。
三、悟透采购程序。由局采购办就政府采购工程立项、工程量清单审核、预算编制、意向公开、组织开评标、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采购程序进行讲解,同时对政府采购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以及单一来源的选择方式、采购时间、评标方式、专家组成等差异进行比对分析。
(作者:石城县财政局 温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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