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崇义县:开展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考核
2020年08月21日 09:1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本报讯日前,江西省崇义县下发《关于开展崇义县2019年度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考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政府采购制度优势,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
《通知》要求,绩效考核应当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原则。财政部门每年定期在政务网上公布县直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县直单位对绩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限向财政部门反馈整改落实情况。绩效考核的实施主体是财政部门,负责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通知》明确,绩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调整及执行情况;二是政府采购活动节约、结余及可回收财政资金情况;三是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的效率情况;四是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绿色环保产品等政策功能的情况;五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性。绩效考核指标分为经济指标考核、效率指标考核、效益指标考核和公平指标考核。
据悉,绩效考核方法是通过《崇义县政府采购云备案监管大平台》中的绩效考核管理信息系统,对经过量化和细化的考核指标自动打分,形成整体评价结果。绩效考核指标的基础数据来源于崇义县政府采购备案监管大平台。
(钟志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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