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财政局:“三举措”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0年10月12日 08:4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今年以来,歙县印发《歙县政府采购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助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截至9月,全县政府采购项目895项,交易总额18734.9万元。
一是力推电子化。优化采购项目电子化流程,实现全流程在线发布采购公告和文件、提交投标和电子开标、评标,政府采购交易项目电子化率达100%。完善交易文件示范文本,推进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严格执行CA锁“一地办理、全市通用”。改进网上商城展示页面和操作流程,扩充商品类别,充分吸纳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入供应商库,加强价格监测,提升网上商城社会满意度。
二是促公平竞争。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坚决制止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严禁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对内资外资企业区别对待。允许采购人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项目业主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合理设置资格条件和评审因素,杜绝出现各种倾向性条款。
三是强监督管理。全面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审批、数据推送信息化管理,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不需要供应商提供纸质材料。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成功上线运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提高服务效率。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对经核查确实存在违规行为的给予全县通报,并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不断净化政府采购环境。加强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管理,中标方及时供货、交付,采购人及时验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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