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多处发力优化政采营商环境
2021年04月13日 08:3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出台多项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新乡市财政局近期出台了《关于规范限额标准以下采购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的通知》,印发了《新乡市财政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和合同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该市各采购单位在坚持科学合理、厉行节约的原则下,按照单位内控制度自行组织采购;规范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活动,重点在采购需求确定、采购计划备案、合同签订及备案、履约验收、资金支付等重要环节进行严格要求,切实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全面公开市本级政府采购意向,为潜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提供便利,增加采购透明度;优化采购计划备案,市本级采购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核、资产核批、资金落实后,对采购计划备案实行自动备案、自动编号,该流程模块切实缩短了采购计划备案时限,同时简化了申报资料内容。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政策。该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单位等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采购单位在采购预算编制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要求,评标时给予价格6%-10%扣除优惠,鼓励联合体投标和分包。要求融资机构精简流程与材料,加大采购合同融资力度。要求在免收投标保证金基础上,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不得拒绝中标成交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交纳的保证金。要求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鼓励实行预付款保函,预付一定比例采购合同资金,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此外,要求采购人及时支付采购资金。
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落实采购主体责任、编好采购预算、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加强需求管理、科学编制采购文件、严格信息公告发布、强化合同签订和备案管理、把好履约验收关、加快支付资金、规范履约保证金收退、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机制等方面规划和优化流程;从编制采购文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采购人规范履行采购合同、规范对供应商依法质疑事项的回复等方面保障供应商的合法权利。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设暨印发《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内控风险指引纲要(试行)》的通知”,规范采购人政府采购事项的内控管理,切实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出台《关于规范政府采购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从招标采购文件制作、采购结果公告及合同签订与备案、采购项目信息统计工作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
积极推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按照河南省2020年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文件要求,新乡市市本级集中采购目录内品目已实行网上商城采购。为进一步方便采购人实施网上商城采购,该市财政局分两批次,征集了全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共计122家入驻网上商城,极大地方便了采购人实施网上商城采购,为全市推进实行网上商城采购打下了良好基础。
(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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