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推出落实采购主体责任系列举措
2021年05月14日 09:58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本报讯 日前,湖北省黄石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落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社会经济发展政策、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政府采购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效率五大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政策举措。
一是健全完善内控制度,采购人要加强政府采购相关内设机构、专职岗位和专业队伍建设;二是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三是全面公开采购信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机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四是加强合同履约验收,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五是落实主管预算单位职责;六是落实采购份额预留,采购人应按照“应编尽编”的要求编列当年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七是落实价格评审优惠,在采购文件中要明确项目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对小微企业给予评审优惠的具体措施;八是政府采购要体现对创新、节能、环保、中小企业、贫困地区等领域的政策支持;九是支持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十是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的分包,政府采购合同可分包、不可转包,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政府采购;十一是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投标保证金,免收履约保证金;十二是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4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2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
(万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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