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推动营商环境再提升
2021年08月09日 13:25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一、采取便利透明举措,促进公平采购
一是建设电子系统。为了适应政府采购改革以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进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配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洲区政府采购电子商城。截至7月底,在电子商城共完成采购664笔,金额共计1570.5万元。构建全区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系统和网上商城,将19类通用货物的小额采购纳入网上竞价和商城直购范围,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公平竞争。
二是规范合同公告管理。落实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或以上采购网上公告的要求,建立合同推送机制,合同上传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系统后,同步推送至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截至7月底,共发布政府采购合同信息148条。
二、通过清壁垒严监管,促进公正采购
一是清除门槛壁垒。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要求,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对排斥、限制外地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政府采购市场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一律取消,扫除政府采购地域壁垒,清除一切妨碍市场主体已进入市场的行为。目前,通过自查形式,组织采购人(各预算单位)报送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情况,并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核查,未发现采购人私设备选库、资格库、名录库等供应商库。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按照省市财政部门要求,已完成对随机抽取的2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审查、现场监督评价工作,认真审查审核数据资料,严格监督标准,确保监督检查质量。在审查阶段,要求被检查评价代理机构及时、准确、全面的报送检查资料,保证检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三、落实惠企利企政策,优化对企服务
一是减少收费事项。根据《武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采〔2019〕450号)要求,鼓励各预算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免收履约或减收履约保金,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投标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允许以保函代替履约保证金。截至7月底,全区对53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
二是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巩固脱贫成果。开展832平台农副产品预留份额填报工作,通过预留份额、“扶贫832”平台采购等方式,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支持扶贫产业企业发展壮大。截至7月底,在832平台上已完成97.98万元交易额,占预留采购额的73.69%。
三是建立预付款保函制度。鼓励采购人结合项目实际、供应商信用等情况,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支付一定比例的预付款,政府采购合同设定首付款支付方式的,首付款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对中小企业首付款支付比例可适当提高,切实减少供应商资金占用,有力舒缓了企业经营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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