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市“三举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
2015年10月13日 16:27 来源:中国嘉兴 【打印】
平湖市近日出台《平湖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框定服务范围,厘清管理边界。对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目录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服务等3大项,并在其中设置39个分项,153个子项,充分细化指导目录,框定服务范围。
二是明确购买原则,细化管理标准。实行“项目申报,预算统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预算管理办法,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明确服务事项、受益对象、购买方式、服务标准等,并完整反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
三是全面评价绩效,强化管理力度。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所购买服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的情况纳入对单位的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后续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相关文章
- 平湖市养老服务改革全方位呵护“夕阳红”2015-12-24
- 平湖市购买公共服务走出新天地2015-12-22
- 平湖市政府购买服务推动公共交通2015-11-26
- 平湖市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2015-11-24
- 平湖市文欣路污水工程建设已快完工2015-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