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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三举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

2015年10月13日 16:27 来源:中国嘉兴打印

  平湖市近日出台《平湖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强化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工作,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框定服务范围,厘清管理边界。对政府购买服务内容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目录涵盖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服务等3大项,并在其中设置39个分项,153个子项,充分细化指导目录,框定服务范围。

  二是明确购买原则,细化管理标准。实行“项目申报,预算统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预算管理办法,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明确服务事项、受益对象、购买方式、服务标准等,并完整反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情况。

  三是全面评价绩效,强化管理力度。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所购买服务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开展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预算绩效管理的情况纳入对单位的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并作为后续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