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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最低线:不低于30%

2017年10月27日 09:22 来源:新华社打印

  为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山西省近日划出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最低线,即新增公共服务支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安排的部分,向社会组织购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这是山西省新近出台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要求。

  意见要求,山西省将把政府不宜行使、适合市场和社会提供的事务性工作及公共服务,通过竞争性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承担。并且,适时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对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公共服务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

  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补贴活动经费等措施,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力度,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

  此外,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降低准入门槛。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加快审核办理,简化登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