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布2016年代理机构检查结果
2017年04月24日 10: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北京市财政局近日发布信息公告,公布201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结果,对13家代理机构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对2家代理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信息公告称,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社会代理机构执业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2016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76号)“纵向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2016年6月至10月,北京市开展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依据检查结果,北京市财政局对13家代理机构存在的58个问题做出责令整改的处理,对2家代理机构的5个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被责令整改的代理机构主要存在《招标文件》不符合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存在不合理限制,《招标文件》评分方法不符合相关规定等问题。被行政处罚的代理机构主要存在招标文件中没有载明对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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