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启动代理机构监督检查
2017年08月15日 09: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江西省财政厅近日决定,从2017年8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7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文件部署,江西省财政厅对2017年开展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作了明确要求。其中提出,设区市财政部门随机抽取不少于5家代理全市范围内政府采购业务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包括本级注册及外地注册本地执业的机构)作为检查对象,原则上近3年已经检查过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抽取。本次检查针对2016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每家机构抽取的项目不少于5个。对于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随机抽取项目进行检查。省财政厅对随机抽取的代理省本级项目的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检查。各县(市、区)检查数量由市级财政部门统筹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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