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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力度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

2025年08月06日 10:0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 盛麟 马晓晴 张佳玲
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的健全与完善,是保障政府采购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关键基石,是构成政府采购活动合规性的坚实防线。然而,当前少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因结果导向的违规操作,不仅违背了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宗旨,而且也损害了政府采购的公信力。因此,要加大力度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笔者认为,为实现政府采购市场公平竞争、健康发展的长期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繁荣与进步,加强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除了相关部门发布政策指导文件外,各方主体也应关注以下5个方面。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本单位的采购工作实际,建立并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办法,明确界定各类违法违规情形的具体表现及相应罚则,确保各环节合理、合规、合法。对招标投标事项管理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采购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大对招标项目管理人员的问责力度,将招标投标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交易结果和履约绩效与履职评定、奖励惩处挂钩。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采购人应将与采购相关信息向全社会公开,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公开、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合同公告、合同履约情况等,从而提高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并及时更新,便于社会公众监督。此外,进一步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各部门要主动公开受理投诉的电话、地址及投诉书范本,做到“有诉必应”。
三是细化项目监督。每个预算单位抽查一定比例的项目,重点抽查采购过程中有过质疑或投诉的项目、项目预算金额占年度预算比重较大的项目、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数量较多或不足3家的项目等,并对项目的执行效果进行定性和定量打分。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合规性评估和财务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和采购活动合法合规。
四是推进电子化监管。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全流程交易与监管系统,实现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和动态更新。建立健全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度。通过电子化监管系统,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跟踪,实现从项目申报、预算审批、招标公告、开标评标、合同签订到履约验收的全链条监控,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五是健全信用体系与激励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实时更新与共享。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形成全方位的信用监管网络。促进区域间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打破地域壁垒,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守信企业名录,对失信企业实施惩戒。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的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给予加分或优先采购等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