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力推PPP模式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09月15日 08:4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本报讯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规范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当地经济社会建设,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缓解政府投资压力,防范和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措施》要求,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规范运行、严格监管、公开透明、诚信履约”的原则,在严控债务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发掘PPP吸引撬动社会资本的潜在优势,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从政府供给向合作供给、从单一投入向多元投入、从短期平衡向中长期平衡转变。
《措施》明确,全区各级政府要在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保、农业、教育、公共卫生、文化旅游、健康养老、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推广PPP模式,其中: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公路、城市供热、供水等项目原则上要全部采用PPP模式实施,具有一定收益的项目要优先采用PPP模式,未按相关要求采用PPP模式运作的项目,原则上自治区本级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基金不予支持;有序推进符合条件的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
《措施》还对项目培育、审批流程、政策扶持、项目推介等提出明确要求。其中规定,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发展改革委对全区拟实施的PPP项目进行筛选,建立自治区PPP项目储备库,指导PPP工作,通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个PPP信息平台,强化PPP项目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要建立PPP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对PPP项目实施方案、物有所值评价报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项目招标采购文件、PPP协议(合同)等相关文本按规定进行统一评审,加快办理速度。自治区财政通过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撬动社会资本设立自治区本级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基金,支持包括PPP项目在内的区本级重大投资项目。引导中政企(宁夏)PPP基金和金融机构加大对PPP项目融资支持。制定PPP项目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建立PPP项目联动推介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宁夏经济社会建设。健全PPP项目绩效考核管理体系,实施奖优罚劣,对推进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的有关部门及市、县(区)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支持。
为确保相关项目依法依规实施,坚决杜绝新增隐性债务,《措施》还强调,推广实施PPP项目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有关精神,坚决杜绝出现负面清单情形,严禁借PPP名义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对于违规举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健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风险预警和动态监管机制,对财政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超过10%的地区严禁新上PPP项目,对违反规定的地区采取约谈、函询、暂停入库、限期整改等措施。
此外,《措施》还配发了PPP项目前期工作及审批流程、PPP模式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和PPP模式负面清单3个附件,以确保相关举措加快落地。其中,PPP模式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针对五种常见PPP模式,分别从建设、运营及移交阶段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优化投资环境,吸收社会资本参与宁夏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设。PPP模式负面清单主要从11个方面列举了禁止采用PPP模式的情形,以“一看就懂、简便易行”的方式,对国家依法依规推进PPP模式的落实和细化,旨在“纠偏、纠错、纠风”,保障宁夏PPP模式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切实防范和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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