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十严禁”筑牢公路水运招投标防线
2025年11月11日 10: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打印】 
为净化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环境,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出台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三十严禁”新规,剑指围标串标、虚假招标、暗箱操作等顽疾,全面扎紧制度篱笆。10月30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投标 “三十严禁”规定》(豫交建管函〔2025〕26号,以下简称《 “三十严禁”规定》)。
《 “三十严禁”规定》从招标源头到合同履约全链条设禁,明确禁止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虚构理由搞“明招暗定”,杜绝以战略合作之名行指定中标之实。尤其强调不得设置排他性条款“量身定制”资格条件,如限定地域业绩、指定品牌或变相要求本地注册,确保所有潜在投标人公平起跑。
在过程监管上,严禁泄露标底、评标专家名单等敏感信息,禁止招标前与投标人就报价、条款私下谈判,严查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收费、操纵结果。对投标方,则严打借用资质、伪造材料、MAC地址雷同、协商报价等串标行为,斩断“陪标”“围标”利益链。
评标环节严禁专家被收买操控,中标后不得擅自篡改结果、拖延签约或增设附加条件,更不得签订“阴阳合同”。履约阶段严控转包分包,禁止以合作名义变相转让工程、提取管理费后甩手外包,确保责任主体不悬空。
监管层面同步加压,严禁行政干预招标自主权、备案时乱提意见,更严禁领导干部插手说情、监督部门徇私渎职。通过刚性约束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长效机制,推动交通建设市场阳光透明、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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