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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县财政局“五个加强”让政府采购监管水平不断提升

2018年06月14日 08:31 来源:财政部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金溪县财政局采取“五个加强”举措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制度化水平,确保采购行为的公正性、合法性。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近几年来,金溪县财政局围绕贯彻《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涵盖基础管理、规范执业、信息公开及监督处罚等全流程各环节的制度体系,各类制度办法已达20余个,着力夯实了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的基础。

  二是加强预算编制的约束力。强化年初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把部门预算与政府采购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执行“先有预算,再进行采购”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无预算不采购,超预算不采购”的要求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力,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有效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杜绝没有预算、没有资金来源的采购行为。

  三是加强政采流程监督管理。为增加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在加强内部监督的基础上,加大现场监督力度,邀请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和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新闻工作者等30多名社会监督员,实行政府采购监督员制度,对采购活动全程现场监督。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项目立项通过之后,将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和采购合同等采购活动信息在政府采购指定网络媒体进行发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公开,切实做到“政府采购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加强推进“放管服”改革。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目标,勇于“放权”并“放权”到位,压缩审批环节,简化管理流程,提高采购执行效率,努力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着力构建和完善放管结合、权责清晰、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积极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转为结果导向型的运行机制,使政府采购效率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