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财政:政府采购改革连出真招实招
2020年05月25日 09: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一、建立工作机制,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的负责机制,推动完善采购人内控管理,健全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采取措施切实落实和发挥采购人采购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采购人的培训,切实发挥采购专员的政策指导作用。优化备案流程,实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自动备案。改变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审核方式,实行政府采购实施计划自动备案,采购人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采购预算,依法确定政府采购方式,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自动生成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编号,完成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即可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二、完善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
推进实施政府采购在线监管。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平台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接,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政府采购流程、环节的信息化和在线监管。全面推进实施网上商城采购。公开征集本地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电商,实现市本级日常零星采购在线交易和在线监管。细化采购预算,试推公开项目采购意向,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内容及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为供应商提前了解市场信息做好应标和相应准备,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完善制度,逐步在全市推行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三、创新合同融资,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
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引入更多金融机构参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指导和强化采购人、县区财政部门服务好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切实发挥政府采购融资助力企业发展的作用,尤其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升政府采购服务质量和能力。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创新、绿色采购等支持政策要求,确保预算份额预留、价格优惠扣除、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等措施落实到位,加强政策实施的电子化引导。试行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适时对市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监督评价。
四、注重工作实效,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
加大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日常代理行为的评价考核,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业务代理能力、职责履行情况的评价,引导采购代理机构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建立完善检查对象库和检查人员库,扎实组织开展代理机构上下联动专项检查工作,提高代理机构检查质量。开展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监管,研究建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价日常考核管理机制,严格查处政府采购活动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干部队伍和党风廉政建设,倡导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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