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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增补网上竞价供应商 千余商家再获机会

2020年05月21日 09: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打印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日前获悉,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发布《2020-2021年度自治区本级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增补网上竞价供应商的征集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经对各品牌供应商和经销商所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最终征集到了品牌供应商134家,经销商共1784家。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还分别对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印刷定点服务、物业定点服务、公务用车维修保养定点服务进行供应商征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说,内蒙古自治区集中采购目录内,明确规定其采购品目电子交易规则的,都遵循其交易规则进行。这也是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打造阳光采购的有效方式。
 
  原入围品牌供应商及经销商可顺延
 
  《根据》公告,除今年新增补的品牌供应商和经销商外,原“2018-2019年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自动化设备等协议供货”入围的品牌供应商及经销商,自动顺延为2020年自治区本级网上竞价的品牌供应商及经销商。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今年新增补的品牌供应商和经销商与原入围的品牌供应商及经销商在入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云平台”)时,新增以下步骤:一是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登记,如之前已经进行供应商登记,则无需重新登记;二是登录政采商城电子卖场申请“品牌供应商协议”或“经销商协议”。
 
  四类供应商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处负责人介绍,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库中的供应商包括四类:一般供应商、协议供应商、定点服务供应商、电商供应商,其中协议供应商还分为协议厂商和协议供货商。以上供应商除协议厂商外,全部需要到内蒙古政府采购中心办理CA证书,以保证后续电子卖场业务正常开展。无论哪类供应商,首次进入系统都需要在供应商库中进行登记。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入驻指导说明》对四类供应商明确如下:
 
  一般供应商是指在供应商库中进行账号注册,而且完成供应商相关信息登记的供应商。一般供应商登记完成后,可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活动。如果一般供应商入围某征集活动,就可在内蒙古政采商城电子卖场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卖场”)中参与直购采购、网上竞价或者定点服务、网上询价采购活动。
 
  协议供应商是指在一般供应商基础上,满足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中心协议供货相关条件,报名参加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中心协议供货供应商招标活动且入围的供应商。
 
  定点服务供应商是指在一般供应商基础上,满足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中心定点服务供应商相关条件,报名参加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中心定点服务供应商征集且入围的供应商。
 
  电商供应商是指在一般供应商基础上,满足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商品交易准入条件,报名参加自治区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卖场电商征集且入围的供应商。
 
  “此次增补的电子卖场的网上竞价供应商属于协议供应商。”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