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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发挥采购需求引领作用 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2021年12月30日 10: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打印

  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近年来,微山县财政局准确把握《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新任务新要求,从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交易机制、保障供应商公平竞争等方面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扎实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一、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两个“建立健全”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需求内部决策和管控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要求各采购人成立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本单位重大项目的采购需求;明确政府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牵头负责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需求。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工作机制。将采购需求管理作为采购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采购需求的依据、内容、确定时间、编制方法等方面细化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加强对采购需求的风险防控,明确有关岗位权限和职责,实行采购需求制定岗位与内部审核岗位相分离。
  二、规范政府采购交易制度,推动实现“物有所值”
  一是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参与机制。除单一来源外的其他非招标采购方式原则上实行网上公告不定向邀请供应商的参与机制,向所有供应商提供公平参与的机会,有效遏制了政府采购活动中易发的“暗箱操作”、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现象。
  二是实行采购需求论证和公示制度,科学合理合规确定采购需求。预算金额200万元以上或难以自行确定技术指标、规格要求、服务标准或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项目,于采购需求公示前,对初步采购需求方案组织相关专家或者供应商进行合理合规性论证,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论证。采购需求方案确定后,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
  三、建立采购需求负面清单,保障供应商公平竞争
  一是从禁止设置企业规模、经营年限等歧视性门槛、严禁提出超预算、超资产配置标准、超办公需要的需求、严禁设置优、良、中、差等未细化、量化的评审因素等方面建立政府采购需求负面清单。
  二是从信用管理和监督检查两方面入手,推动负面清单的实施。出台信用管理制度,以负面清单中明确的事项作为评价内容,政府采购各主体之间互相进行信用评价,逐步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政府采购新型监管机制。同时以监督检查为保障,在年度开展的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以及采购人的内控检查中,着重检查政府采购需求是否存在负面清单中的禁止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