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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有效促进固定资产管理(上)

2009年04月08日 13:46 来源:打印

    从事政府采购工作以来,发现机关事业单位通过政府采购购置了越来越多的办公用品,涉及的这类项目很多,如笔记本电脑、移动硬盘、照相机、摄像机等等,这些资产与个人和个人联系、使用比较密切,自然人然就想到公用物品的有效登记问题,是否存在单位固定资产流失现象。进一步了解,有些单位对于固定资产的登记工作,不是十分重视,而即使想登记,却限于种种制约因素却未能等级,如领导使用的不好直接登记,单位部门多登记困难,很多人不积极配合,即使在行政区域内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登记方面也很不全面,特别是让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设计好的表格自觉地全面地进行资产登记,几乎是不可能的。那么对于一个行政区域来说,就没有比较完善的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措施吗?联系到政府采购具备规范财政支出的功能,我们认为借助政府采购平台,应该就是一个管理固定资产的较好的办法,两者一旦能够真正无缝对接起来,对于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必将起到促进作用。

通过政府采购购置固定资产在防范规制购置风险的同时,已经为固定资产管理打下了坚实的数据基础。总的看来,目前固定资产管理的基本现状是,固定资产购建以后,固定资产的存量及流量管理不严,普遍存在重购建轻管理的现象,固定资产的使用维护、处置、出租出借,以及调拨和报废等方面管理不规范,资产使用效率不高,这些环节也极易造成资产的浪费和流失。固定资产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而且管理处置方式也丰富多彩,限于篇幅,本文这论述固定资产中的与政府采购密切相关的办公类用品,这类用品带有个人使用的性质,更值得我们严加管理,因为这累物品一旦不登记造册就有可能给国家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变成公物私用的牺牲品。固定资产登记困难应该是制度上造成的,既然被动登记不是全面有效的方法,那么我们就应该另辟蹊径。政府采购是各级预算单位财政支出的必经之地,通过政府采购的抓手以及配套设施的完善,应该能够从制度层面上破解固定资产管理上的难题。


政府采购法从2001年正式实行以来,各地各地区对于政府采购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财政支出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已经蔚然成风,各级政府每年通过政府采购目录发布的形式,要求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单位,属于采购目录内的财政支出项目一律实行政府采购,而且必须要通过依法设立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完成,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法定监管机构,对于财政资金的支出从原来的划拨报销制直接转变成政府采购操作制度.由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不断完善,以及目录对于采购范围与采购限额的双重约束力,应该说能够使得大部分的财政支出类的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都是通过政府采购体制得以实现的,那么对于实际操作的采购机构来说,利用手头现有的比较完备的各预算单位的采购数据信息,参与到国有资产登记工作序列,应该说具备了充足的条件。假如以年为单位,本行政区域内的各财政预算单位每年的采购项目、采购资金利用情况、采物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以及价格服务情况,可以通过集中采购机构平台进行汇总,以完备的数据资料行事送达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而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可以利用这些第一手的信息资料,分门别类地在最短时间内反馈给各采购单位,要求各预算单位按照一年内采购的固定资产的详细统计报表,按照固定资产登记领用制度的规定,逐一填写固定资产的使用人、保管人、使用方向和用途、出租转让等等信息,这样一来应该说可以有效地避免各单位直接遗漏资产申报,克服采购资产账目混乱问题,给采购单位以强大的震慑力,强力规范资产管理行为。当然还可以借助一些必要的辅助管理手段,如所有的这些填写好的表格必须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由单位盖章确认,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纪委与组织部门追究领导责任,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国有资产登记管理,承担相应的责任。还要规定一定期限统一进行固定资产管理信息,主要包括转让、租用、折旧、维修、报废、处理等方面的信息,便于对固定资产进行常态管理。(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