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省预算单位采购工作管理“升级”
2025年06月24日 09: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浙江省财政厅近日就《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浙江省财政厅提出,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操作,严禁以化整为零、虚假申报等手段规避政府采购、规避公开招标,严禁设置歧视性条款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确保政府采购活动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深刻认识政府采购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促进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科技创新等政策导向贯穿于政府采购全过程。通过预留采购份额、给予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强制采购、合作创新采购等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产品和创新产品的支持力度;在食堂食材采购等领域,按规定预留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推动乡村产业发展;严格执行节能环保、绿色建材等采购标准,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记者乐佳超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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