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峨山县财政局四项措施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2017年12月15日 09:33 来源:财政部 【打印】
一是规范操作程序。对各单位申请的政府采购项目技术参数、时间要求、预算金额等进行谨慎分析,选择最佳采购方式,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赢得了单位和供应商的信赖,为建设阳光工程奠定基础。
二是完善评标制度。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投标都由相关采购人代表和专业技术专家等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标、定标,制定评标原则和评标纪律,用于约束评标行为,切实做到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取得较好的效果。
三是提高服务意识。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建立回访服务制度,跟踪问效。对特殊采购项目采取“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到单位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帮助解决难题,热情解答与采购项目有关的问题,能解答的问题立即明确解答,对不能解答的问题邀请专家给予解答,最终使咨询者满意。
四是强化廉政监督。从提高干部素质和业务技能入手,将加强廉政建设和树立队伍形象始终放在首位,树立“敬业、廉政、高效”的工作目标,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面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供应商、新闻媒体和各用户单位的监督,实现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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