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促进采购职能转变
2017年12月20日 09:0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提升主体责任。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更加注重对质疑投诉的处理,督促落实采购人在采购需求、采购活动、合同履约及采购政策实施中的主体责任。要求采购人建立内控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会商制度,明确采购、财务和业务部门(岗位)责任。
提升预算约束。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各单位不得安排采购,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不受理采购事宜。批复各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在当年年底以前未能启动政府采购程序的,采购资金由财政部门收回统筹。
提升监管效率。2017年,采购人通过电子化采购平台完成采购项目657个,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采购源头、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2200余条,广泛接受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阳光操作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
提升市场规范。简化审批程序,当好“裁判员”,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年度备案、宽进严管、优胜劣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规范了代理服务费用收取的限额标准。
提升改革进程。完成了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基础数据的测算和上报,出台了《澧县公务租赁用车管理试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了三家供应商为该县公务租赁用车定点服务单位。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凡属目录内的事务性管理服务,都要向社会购买,项目资金单列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专项,已统筹安排资金4700万元,实施项目12个。
(董建波 马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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