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区政府采购“阳光操作” 全年节约5.12亿元
2018年01月24日 14:08 来源:谯城区政府网 【打印】
近日,从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悉,该中心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严格执行依规矩、守纪律,坚持“阳光采购、规范操作”,切实让政府采购少花钱办大事。
据了解,谯城区政府采购根据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的精神,完成了市区一体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自2017年1月以来,我区所有项目的招标及采购工作均由“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统一发布,按照“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统一评标专家、统一信用管理” 的“六统一”要求,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原则,严格执行依规矩、守纪律,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真正做到“阳光采购、规范操作”, 切实让政府采购少花钱办大事。
据统计,截止2017年底,我区已经办结各类采购658项,预算资金51.45亿元,合同资金46.33亿元,节约5.12亿元,节约率9.96%。其中:服务、货物类采购批次175项,预算资金28.23亿元,合同资金25.25亿元,节约2.98亿万元,节约率10.56%;工程类采购批次483项,预算资金23.22亿元,合同资金21.08亿元,节约资金2.14亿元,节约率9.23%。 (区财政局 李玉贵 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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