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县:“三管齐下”优化营商环境
2018年07月03日 09: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打印】
首先在简政放权上做好“减法”。一是让“权力瘦身”,调整县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提高政府采购限额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放宽自行采购范围。二是简化集中采购目录,对于技术、服务标准不统一或采购人不普遍使用的项目不再列入2018年县级集中采购目录。三是规范政府采购管理行为、推行限时办结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和采购服务对象公开办事流程和办结时限。
其次,在采购管理上做好“加法”。一是转变采购监管方式,由注重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型;由经验管理、无差别管理向大数据管理转型;由行政命令管制型管理向注重制度、机制、法治型治理转型。二是加强采购制度体系建设,指导完善各相关主体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三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控制,从采购人预算管理、计划管理、支付管理和履约管理四个环节着力,优化采购预算执行过程监管。
最后,在优化服务上做好“乘法”。一是坚持“市场与政府”的财政改革方向,转变服务理念、管理策略和服务方式,推动财政施政理念由权力本位向公众权利本位转型,促进服务与管理融合协同,改善财政供给能力,提高依法理财公信力,推动营商环境升级。二是拓展“互联网+政府采购”服务功能,推行“一次就好”改革,让采购人等采购相关主体“多走网路、少走马路”。三是推行“阳光执法”模式,创造性地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行“执法公示、全程留痕、结果公开”制度,把监管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四是全力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平公开市场,最大限度落实各项政策功能。
(谢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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