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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丹东市财政上半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达3.6亿元

2018年08月08日 12:52 来源:财政部打印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辽宁省丹东市上半年完成政府采购金额达3.6亿元。采购规模的扩大主要得益于今年以来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取的几项有效举措:

  一是全面执行省集采目录和限额标准。市本级全面执行《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大幅提高限额标准,即2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无需财政部门备案或审批,赋予采购人更多的自主权。在大幅提高采购限额标准的同时减少审核程序,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得以有效提高。

  二是全面理顺市直单位车辆保险和维修费用管理。经反复研究论证,在充分征求市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今年制定了《关于调整市直部门车辆保险和车辆维修管理方式的通知》,自第二季度开始,车辆保险和维修费用由各部门自行管理并选择保险和维修单位,自主权全部下放至单位。

  三是评审专家抽取启用全省统一的语音和短信号码,评审专家随机抽取工作更加规范,对专家库全程电子化管理,并实行自动语音抽取和通知。同时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征集评审专家的专业水平。

  四是制定出台了《丹东市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单一来源采购的审批程序。此外,积极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和政策宣传,全面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服务水平和质量。